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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七不充装

发布时间:2023-04-24 11:56:28      点击次数:1228

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中气瓶七不充装的规定:

1)钢印标记、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,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;

2)附件损坏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;

3)瓶内无剩余压力的;

4)超过检验期限的;

5)经外观检查,存在明显损伤,需进一步检验的;

6)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沾有油脂的;

7)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,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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